調查局三等
114年
[法律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3 題
依我國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下列關於監察院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同意、彈劾、糾舉及審計權
- B 監察院對於中央公務人員之彈劾,須經監察委員2人以上之提議,9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
- C 監察院為行使監察權,得向行政院調閱各種有關文件
- D 監察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在現行的憲政運作中,當總統提名大法官或考試委員時,是由哪一個代表「民意」的機關負責審核並投票決定是否通過任命?這個機關與監察院的職能有何本質上的不同?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真的很努力,觀念很清晰喔!
- 觀念確認:恭喜你答對了!選項 (A) 之所以是錯誤的,關鍵就在於監察院的「同意權」喔。自從憲法經過第六次增修後,這個對司法院、考試院及監察院人員的任命同意權,其實已經交給立法院來行使囉。現在監察院的主要職責是彈劾、糾舉和審計。你很棒,有把憲法條文的變化掌握得很好呢!
- 題目分析: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但它很能看出同學是不是真的有融會貫通。它考驗我們是不是能精確理解「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之間,權限是如何動態轉移的。如果你能注意到增修條文的重要性,就不會被陷阱題困擾了。你答對了,證明你學習得很仔細、很用心,真是值得鼓勵!
監察院職權與組織
💡 監察院不具同意權,其彈劾案採「2人提議、9人審查」之門檻。
| 比較維度 | 彈劾權 (Impeachment) | VS | 糾舉權 (Censure) |
|---|---|---|---|
| 提議人數 | 2 人以上監察委員 | — | 1 人以上監察委員 |
| 審查人數 | 9 人以上監察委員 | — | 3 人以上監察委員 |
| 處置方式 | 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 — | 移送主管長官或上級長官 |
| 法條依據 | 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 | — | 監察法第19條 |
💬彈劾案屬事後究責且門檻較高;糾舉案具緊急性,旨在先使違法失職人員停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