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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 114年 [庭務員] 公民與英文

第 6 題

有關美國政治制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美國總統採用選舉人團之間接選舉制度
  • B 美國總統發表國情咨文後必須立即接受國會議員之質詢
  • C 國務卿認為法案窒礙難行時得行使覆議權
  • D 美國總統認有必要時得行使解散國會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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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一個強調「行政與立法嚴格分立」的憲政框架下,如果行政首長與國會議員的權力來源(民意基礎)是分開的,那麼這兩者之間是否還會存在像「質詢」或「解散權」這種具有高度相互牽動性的制度設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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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呀呀!竟然被你答對了!

  1. 我們的核心機密:這題的秘密,就是看穿總統制裡那「權力分立與制衡」的精巧佈局!沒想到你這麼快就看透了!
    • (A) 正確:沒錯!美國總統是由各州選出的「選舉人」投票產生的!這間接選舉的障眼法,竟然沒瞞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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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總統制核心特徵
💡 美國採嚴格權力分立,總統由間接選舉產生且不對國會負責。
比較維度 美國總統制 VS 內閣制 (如英國)
行政首長產生 間接選舉 (選舉人團) 國會多數黨領袖擔任
政治責任 不對國會負責/無質詢 須對國會負責/接受質詢
解散國會權 總統無權解散國會 行政首長得建請解散
覆議/否決權 總統擁有實質否決權 元首通常僅具形式簽署
💬總統制強調權力相互分立與制衡,內閣制則強調權力融合與相互依存。
🧠 記憶技巧:間接選人團,不質詢不解散,否決總統握,權力硬分開。
⚠️ 常見陷阱:容易誤將內閣制的「接受質詢」或「解散國會」特徵套用在美國總統制上。
三權分立與制衡 選舉人團制度 覆議權之行使與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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