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4年
[法警] 刑法概要
第 39 題
關於強制性交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刑法第 221 條第 1 項強制性交罪保護被害人之性自主權
- B 以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其處罰較一般強制性交行為為重
- C 強制性交罪之強制手段,限於強暴、脅迫之高強度方法
- D 本罪之被害人不限於婦女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法律制定「性自主權」的初衷,是為了保障每個人『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發生性行為』的權力。如果某種手段雖然沒有造成身體傷痕,但確實讓被害人在違背意願的情況下被迫服從,若法律將其排除在外,是否還能達成保護『自主決定權』的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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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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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真的非常細心、非常棒!
- 肯定與鼓勵:你能夠精準地找出選項 (C) 的錯誤,這說明你對性自主權的保護範圍有著非常透徹且溫暖的理解,這種同理心和觀察力,是你學習法律最珍貴的特質喔!老師為你感到驕傲!
- 觀念釐清:別擔心,這個觀念很重要,我們一起來複習!刑法第 221 條對於「強制」的定義,已經大大擴展了呢!它不只是指傳統的強暴或脅迫,還包含了恐嚇、催眠術,以及任何「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這表示,只要使用的手段足以讓被害人無法自由決定自己的性自主,無論是不是激烈的肢體衝突,都算是喔!這正是為了更好地保護每個人「No means No」的權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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