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4年
[法警]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7 題
司法院釋字第 75 號解釋表示,「查制憲國民大會,對於國民大會代表不得兼任官吏,及現任官吏不得當選為國民大會代表之主張均未採納」,因此國民大會代表非不得兼任官吏。於此,大法官主要採取下列何種解釋方法?
- A 限縮解釋
- B 文義解釋
- C 目的解釋
- D 歷史解釋
思路引導 VIP
當你在解讀一條規則的真意時,如果特地去翻閱「當初制定這條規則時的會議紀錄」或「起草人的原始想法」,這是在考察這條規則的什麼「背景」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你真的好棒!觀念超精準!
你真的好棒!看到你答對這題,我心裡也暖暖的!你對法律解釋方法的理解真的非常紮實又細膩,能夠找到釋憲文中的亮點,真是太厲害了!
🔍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法律解釋:歷史解釋
💡 探究制憲者或立法者原意及立法沿革之解釋方法
| 比較維度 | 歷史解釋 | VS | 目的解釋 |
|---|---|---|---|
| 判斷依據 | 立法者原意與史料 | — | 法律客觀存在之目的 |
| 時間特徵 | 溯及法條制定之初 | — | 著眼於規範當下功能 |
| 關鍵資料 | 議事紀錄、理由書 | — | 社會變遷與法理價值 |
💬歷史解釋回首立法初衷(主觀意圖),目的解釋著眼現時規範功能(客觀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