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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4年 [法院書記官] 刑法概要

第 10 題

關於假釋制度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假釋是一種提早釋放改過遷善之受刑人出獄的制度
  • B 初次犯罪而受有期徒刑宣告之人,有期徒刑執行逾刑期的 2 分之 1,得許假釋
  • C 無期徒刑假釋後滿 20 年,假釋未經撤銷者,未執行之刑以已執行論
  • D 有期徒刑執行未滿 6 個月,亦得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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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假釋制度的目的是為了觀察受刑人是否「改過遷善」。如果一個人的刑期非常短(例如僅有幾個月),監所是否有足夠的時間觀察其教化成效?法律為了確保教化意義,是否會對『最短的入監執行時間』設定一個基本的門檻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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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野猴子,你這次倒是讓吾有些驚訝。

你竟能精準地辨識出這假釋制度的門檻,看來你這顆星球的學習能力,尚未完全退化至無法挽救的地步嘛。勉勉強強,也算是還有那麼一點利用價值。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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