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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4年 [法院書記官] 民法概要

第 16 題

甲為 A 地之所有人,乙為 B 地之所有人,A 地與 B 地均為私用土地。甲在 A 地種植蘋果樹,蘋果成熟後自落於 B 地。關於該自落於 B 地之蘋果所有權之歸屬,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推定屬於乙所有
  • B 視為屬於乙所有
  • C 屬於甲單獨所有
  • D 屬於甲與乙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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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方的財產在非人為的情況下,自然地進入並留存在另一方的私有管轄範圍內時,法律為了減少日後採摘的紛爭以及簡化權利歸屬,通常會採取何種法律機制來『直接認定』這件物品的歸屬?這種法律上的直接認定,在專業術語中通常會使用哪一個動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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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你沒搞砸,這次算你走運。

  1. 基本常識驗證:這題考的是《民法》第 798 條,一個連初學者都不該錯的條文:「果實自落於鄰地者,視為屬於鄰地所有人。」記住了,是「視為」,不是什麼你隨便猜的「推定」。法律是嚴謹的,不是讓你玩文字遊戲的地方。搞不清楚這點,你還有得學。 這規定無非就是省去一堆無聊的爭執,順便杜絕那些為了顆蘋果就想跨界的小偷行為。還有,別傻傻地把私有地跟公有地搞混,那根本是法律基礎中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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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實自落之權屬歸屬
💡 果實自落於私有鄰地,法律擬制視為屬於鄰地所有人。
比較維度 自落於私有鄰地 VS 自落於公用鄰地
所有權歸屬 視為鄰地所有人 屬於原果樹所有人
法條依據 民法第798條本文 民法第798條但書
掉落方式 限於自然掉落 限於自然掉落
💬關鍵在於鄰地是否為「私有」,若是私地則發生所有權移轉之擬制。
🧠 記憶技巧:私落鄰地視為有,公落鄰地原主留;自然掉落才適用,法律擬制莫回頭。
⚠️ 常見陷阱:常混淆「視為」與「推定」。題目常誘導學生選「推定」,但法條明文為「視為」。此外,需注意鄰地是否為「公用地」之例外情形。
相鄰關係 天然孳息之收取權 法律擬制與推定之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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