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14年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刑事訴訟法
第 一 題
甲於網路上刊登詐騙廣告,致乙、丙二人受害,損失共計新臺幣 15 萬元,經地方法院以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二月。如檢察官僅以量刑過輕為由提起上訴,惟於二審審理中,另提出尚有丁因本件犯行受害損失新臺幣 3 萬元事實之移送併辦意旨書,試問:第二審法院對於檢察官請求應如何處理?(3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核心為 110 年刑事訴訟法第 348 條修法後,明示「僅就刑上訴」之上訴不可分效力及審判範圍。考生應聯想最高法院 110 年度台上大字第 5660 號裁定見解,說明原審犯罪事實是否已確定,進而推論二審法院對移送併辦之單一案件他部事實應如何處置。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爭點】檢察官明示僅就「量刑」提起上訴,上訴效力是否及於本案之犯罪事實?第二審法院得否審理檢察官移送併辦之單一案件他部事實? 【解析】 壹、法規依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