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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申論題 114年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中級會計學

第 一 題

甲、乙 2 公司於 X1 年 7 月 1 日用相同價格$46,500,000 分別購入相鄰之 2 棟建築物,該等建築物耐用年限均為 30 年,無殘值,採年數合計法提列折舊(若有需要)。甲公司購入建築物之目的是作為新的總部大樓,而乙公司購入之目的是為出租收取租金。甲公司採重估價模式(消除累折淨額法),若有重估增值於資產報廢或處分時一次結轉。乙公司則採公允價值模式。於 X1、X2 及 X3 年底該等建築物之公允價值分別為$48,825,000、$41,850,000 及$40,920,000。試作:請分別為甲、乙公司作 X1 年底、X2 年底及 X3 年底應有之分錄。(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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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考生對不同資產屬性之後續衡量差異。看到此題,首先區分甲公司自用屬「不動產、廠房及設備(PPE)」採重估價模式,需提列折舊並認列OCI;乙公司出租屬「投資性不動產(IP)」採公允價值模式,不提列折舊,價值變動直接進當期損益。甲公司的難點在於「年數合計法下重估後的折舊計算」,應善用「比例法」(即新折舊額 = 原歷史成本折舊額 × (重估後帳面價值 / 對應之原歷史成本帳面價值))來精確推導,並注意除不盡時四捨五入至整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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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題關鍵】甲公司(PPE)採重估價模式需提折舊,重估後折舊依剩餘年限按比例推算,增減列 OCI;乙公司(投資性不動產)不折舊,公允價值變動列當期損益。 【解答】 一、甲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重估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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