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申論題
114年
[法醫師] 法醫毒物學
第 三 題
📖 題組:
依現行濫用藥物尿液檢驗作業準則第 15 條、第 18 條及第 24 條規定,對於濫用藥物尿液檢驗結果之判定,請回答下列問題:
依現行濫用藥物尿液檢驗作業準則第 15 條、第 18 條及第 24 條規定,對於濫用藥物尿液檢驗結果之判定,請回答下列問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三)
請說明複驗之尿液檢體,其閾值及陽性判定為何?(5 分)
思路引導 VIP
依第24條規定,針對複驗機制的特殊性進行說明。因為藥物在檢體中會隨時間降解,故不能再使用原先的高閾值,而應改以儀器的極限即「最低可定量濃度(LOQ)」作為判斷標準。
小題 (一)
請說明初步檢驗分為那五大類濫用藥物或其代謝物?其閾值及陽性判定分別為何?在此五大類以外之濫用藥物或其代謝物,其閾值規定為何?(10 分)
思路引導 VIP
回憶《濫用藥物尿液檢驗作業準則》第15條關於初步檢驗的規定。重點列出安非他命、鴉片、大麻、古柯鹼、K他命五大類的法定閾值,並說明大於等於閾值即判定陽性,以及其他類藥物由食藥署公告或依機構標準的規定。
小題 (二)
請說明確認檢驗分為那五大類濫用藥物或其代謝物?其閾值及陽性判定分別為何?在此五大類以外之濫用藥物或其代謝物,其閾值規定為何?(10 分)
思路引導 VIP
依《濫用藥物尿液檢驗作業準則》第18條確認檢驗規定。需具體寫出五大類特定代謝物的閾值,特別注意甲基安非他命的雙重要求(本身及安非他命均需達標),並說明陽性判定原則及例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