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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4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30 題

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下列那一類人員並未被課以法定通報責任?
  • A 學校老師
  • B 里長
  • C 社會工作人員
  • D 保育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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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50 條關於「責任通報人員」的界定:立法者是基於何種「職務特質」與「專業範疇」來要求特定人員必須在知悉案件後限時通報?在選項中的四種職位裡,哪一個職位雖然在地方基層體系中為民服務,但在法律明文列舉的專業類別(如醫事、教育、社工、保育、警察)中,並未被納入具有「法定通報義務」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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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 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50 條規定,法定通報義務人主要包含: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如學校老師)、保育人員、警察人員、司法相關人員及其他執行家暴防治業務之人員。雖然里長在社區安全網中扮演重要角色,但在現行法律條文中,並未被列入「強制性」的法定通報責任名單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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