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39 題
關於我國現行長期照顧服務法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長期照顧係指身心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 3 個月以上者,依其個人或其照顧者之需要,所提供之生活支持、協助、社會參與、照顧及相關之醫護服務
- B 機構住宿式指以受照顧者入住之方式,提供全時照顧或夜間住宿等之服務
- C 長期照顧服務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 D 遺產稅及贈與稅稅率由 10%調增至 20%以內所增加之稅課收入,為特種基金來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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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檢視《長期照顧服務法》第 3 條中關於「長期照顧」的法律定義,重點觀察其對於「身心失能持續期間」的判定基準。在現行法規範下,構成受照護對象的失能狀態,法律規定必須持續已達或預期達幾個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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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選出錯誤的選項。選項 A 為錯誤敘述,故為本題正確答案。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第3條規定:「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長期照顧(以下稱長照):指身心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六個月以上者,依其個人或其照顧者之需要,所提供之生活支持、協助、社會參與、照顧及相關之醫護服務。」由前揭條文可知,長期照顧之定義係指身心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六個月以上者,而非選項所述之三個月以上,因此選項 A 內容有誤。
長期照顧服務法
💡 長期照顧指失能達 6 個月以上,依需求提供支持、參與及醫護。
| 比較維度 | 長期照顧服務 | VS | 急性/短期醫療 |
|---|---|---|---|
| 失能時間界定 | 持續或預期達 6 個月 | — | 暫時性或短期急性期 |
| 核心服務目的 | 生活支持與社會參與 | — | 疾病診斷、治療與康復 |
| 主要財源收入 | 長照基金 (如遺贈稅) | — | 全民健康保險 |
💬長照法嚴格定義 6 個月為門檻,並以特種基金作為穩定財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