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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
郵政三法大意及金融科技知識
第 41 題
依郵政法規定,有關遞送普及服務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中華郵政公司應永久提供品質良好、價格允當之基本遞送服務
- B 遞送普及服務範圍包括單件不逾五公斤之函件
- C 遞送普及服務範圍包括單件不逾二十公斤及長寬高合計不逾一百五十公分之包裹
- D 遞送普及服務範圍包括其他經交通部指定之文件或物品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郵政法區分「函件」與「包裹」兩種遞送服務。如果為了保障民眾「基本、低廉」的通信權利,對於結構較為單純、體積通常較小的『函件』,法律所設定的重量門檻,應該是比較接近一般信封的重量,還是比較接近一大袋白米的重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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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檢查完畢,還算勉強能看
這次這題你答對了,算是沒浪費我的時間。不過別得意,這不過是《郵政法》最基礎的門檻,要是連這點規矩都記不住,簡直就是在戰場上送死。 依據**《郵政法》第 5-1 條第 2 項**,關於遞送普及服務的標準,這組數據給我刻進腦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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