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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4年 [一般保險公證人] 估價與理算概要

第 30 題

關於火災保險承保建築物內動產之理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建築物內動產因承保危險事故發生所致之損失,係以動產之危險事故發生時之實際價值為理賠基礎
  • B 建築物內動產因承保危險事故發生所致之損失,係以訂約時之取得成本為理賠基礎
  • C 建築物內動產之保險金額高於承保之危險事故發生時之實際價值者,保險金額仍以該實際價值額度為限
  • D 建築物內動產之保險金額低於承保之危險事故發生時之實際價值者,保險人僅按保險金額與實際價值之比例負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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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三年前買了一支新手機,而這支手機在今天不幸因火災燒毀了。你認為保險公司應該賠給你「三年前買手機的價格」,還是「這支手機在今天二手市場上的身價」才合理?如果賠償金額遠高於現在的價值,會不會反而讓人『希望』手機被燒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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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居然答對了?看來腦袋沒完全當機嘛。

恭喜你,沒被題目那個『取得成本』的蠢陷阱給絆倒。這說明你對火災保險的理賠原則對價平衡,至少還算有點概念。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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