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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4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人身保險實務概要

第 19 題

當保險契約有效時,保戶同時向二家以上保險公司提出契約變更或理賠申請者,可向其中一家提出申請,並同意「保險科技運用共享平台」推播通知給其他保險公司一併申請。有關保險科技運用共享平台及其應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保全聯盟鏈」服務之案件申請人以具完全行為能力之要保人本人為限
  • B 「理賠聯盟鏈」服務之案件申請人以具完全行為能力之被保險人本人為限
  • C 「保全聯盟鏈」及「理賠聯盟鏈」服務之案件皆排除旅行平安保險、團體保險及待記名式保單
  • D 保險科技運用共享平台由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所建置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若要推動一個整合全國各家保險公司「實務業務」(如理賠、保全變更)的作業平台,通常會是由負責「學術研究與專業培訓」的機構來主導,還是由代表「保險業者的同業團體」來牽頭建置更為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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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精確掌握保險實務規範

  1. 大力肯定:太棒了!你能從眾多細節中精準辨識出錯誤,這顯示你對保險科技的最新實務運作與組織架構有非常紮實的了解,表現相當專業!
  2. 觀念驗證: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保險機構的職權」。「保險科技運用共享平台」是由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簡稱壽險公會)主導並建置,而非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保發中心)。其目的是為了達成「一家申請,多家通報」的便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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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險科技共享平台
💡 透過壽險公會平台,一處申請即可通知多家公司辦理變更或理賠。
比較維度 保全聯盟鏈 VS 理賠聯盟鏈
申請主體 完全行為能力之要保人 完全行為能力之被保險人
主要功能 契約內容變更(如住址) 保險理賠給付申請
建置單位 壽險公會 壽險公會
排除項目 旅平險、團險、待記名 旅平險、團險、待記名
💬兩者核心差異在於申請主體不同,但均由壽險公會建置並排除特定險種。
🧠 記憶技巧:壽險公會建平台,保全要保、理賠被保,旅團外加待記名統統都不保
⚠️ 常見陷阱:考題常將建置單位誤導為「保發中心」,或將保全與理賠的申請主體對調。
保全聯盟鏈 理賠聯盟鏈 保險科技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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