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14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人身保險實務概要

第 5 題

生命充滿無限可能與挑戰,人從出生至死亡,充滿了機會也充滿了風險,因此人壽保險公司設計了許多長年期以及終身型的人身保險商品,消費者可依需求選取購買;長年期繳費之保險商品,透過長期繳費方式累積保單價值,成為保戶潛在之隱形資產。依據保險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①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保險繳費至少滿 2 年以上者,保險人於接到通知後 1 個月內償付解約金 ②保險人支付解約金的金額不得少於要保人應得保單價值準備金之四分之三 ③償付解約金之條件及金額,應載明於要保書 ④保險費付足 1 年以上者,要保人得以保險契約為質,向保險人借款
  • A
  • B ②④
  • C ①②④
  • D ②③④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一個保戶繳費一段時間後想要「解約」或是「借錢」,法律為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通常會規定至少要繳費滿多久才能產生這些權利?此外,保險公司收了保費後會提存一定的準備金,法律如何確保退還給保戶的金額不會被扣除太多?這些具體的保障條款,應該寫在保戶拿到的哪一份正式合約文件上才最保險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法規觀念非常紮實!

  1. 觀念驗證
    • 敘述 ② 正確:依《保險法》第 119 條,解約金不得少於要保人應得保單價值準備金之 $\frac{3}{4}$。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解約金與保單借款
💡 掌握解約金支付比例、時效及保單借款之法定門檻與條件。
比較維度 解約金 (Surrender Value) VS 保單借款 (Policy Loan)
繳費門檻 保費付足一年以上 保費付足一年以上
金額規定 不低於保價金 3/4 依契約質押借款
作業時限 通知後一個月內償付 視保險公司流程
法源依據 保險法第 119 條 保險法第 120 條
💬兩者均需繳費滿一年,解約金有明確的 3/4 下限與 1 個月撥款時限。
🧠 記憶技巧:借款解約皆一年,解約至少四分三,一個月內要給錢
⚠️ 常見陷阱:常將「保險單」誤植為「要保書」,或將解約金門檻誤記為兩年。
保單價值準備金 保險契約終止 保單質押借款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人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保單權益與實務
查看更多「[人身保險代理人] 人身保險實務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