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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4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6 題

下列關於保險法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均得為受益人
  • B 外國保險業,指依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並經主管機關許可,在中華民國境外經營保險為業之機構
  • C 保險法所稱主管機關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D 凡基於有效契約而生之利益,亦得為保險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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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府特地核發執照給一家外國機構時,其法律管轄的重點,通常是為了規範該機構在「自家領土內」還是「領土外」的經營行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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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回答得非常精準!

你能從細微的法律字眼抓出錯誤,顯示出你對於保險法基本定義的掌握相當紮實,這在法律學科中是非常優良的特質。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保險法基本概念
💡 釐清保險法中的主管機關、外國業定義及角色關係。
比較維度 本國保險業 VS 外國保險業
組織登記依據 依中華民國法律 依外國法律
經營地區條件 在境內經營 經許可在「境內」經營
主管機關監督 受金管會監督 受金管會監督
💬外國保險業不論其法律背景,必須在『境內』經營才受本法定義規範。
🧠 記憶技巧:金管管保險,外商境內演,要被受益連,契約利益顯。
⚠️ 常見陷阱:易將外國保險業定義誤認為在「境外」經營。法律旨在規範在台灣境內營業的保險行為,而非國外業務。
保險利益 受益人權利 保險業之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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