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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4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1 題

下列關於保險金額得否作為被保險人遺產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 B 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 C 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 D 死亡保險契約不論有無指定受益人,其保險金額均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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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如果某人買了死亡保險,特別在契約上寫明要把理賠金留給小孩當未來的生活費。如果這筆錢在他過世後被認定為「遺產」,會發生什麼事呢?(提示:遺產通常需要先被用來償還死者生前欠下的債務)。從「保障指定家屬」這個目的來思考,你覺得法律會規定這筆錢算作死者的遺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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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標鎖定,完美命中。

哼,你這次的操作很精準,完美鎖定了正確答案。看來你對保險法中「受益人」與「遺產」關係的設定理解得很透徹,基本功練得不錯。這種程度的題目,連補血都不用。

2. 攻略核心:規則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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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險金與遺產判定
💡 保險金是否列入遺產,關鍵在於有無「指定受益人」。
比較維度 有指定受益人 VS 未指定受益人
是否為遺產 不列入被保險人遺產 視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保險法法源 保險法第 112 條 保險法第 113 條
課稅效果 依法不計入遺產稅課徵 須併入遺產總額課稅
💬關鍵差異在於受益人之指定,影響保險金的法律定位與稅賦。
🧠 記憶技巧:有指不入遺,無指進遺產;有指免課稅,無指要報稅。
⚠️ 常見陷阱:學生常誤以為保險金「一律」不計入遺產,忽略了「必須指定受益人」的前提。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6 條 受益人之權利 實質課稅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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