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臨床心理師] 臨床心理學特論(二)
第 17 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兒童期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主要治療方法?
- A 藥物治療
- B 父母處理訓練(parent management training)
- C 教育介入(educational intervention)
- D 辯證性行為治療
思路引導 VIP
請分析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的核心病理特徵與發展階段需求,並思考選項中哪一種特定的心理治療模式,其臨床設計初衷是為了處理高度複雜的「情緒調節障礙」與「人格特質問題」,而非針對兒童期神經發展所致的執行功能(Executive Function)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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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臨床判斷非常精確
- 大力肯定: 做得好!這題答對代表你對兒童精神醫療的實證治療指引(Clinical Guidelines)有很清晰的藍圖。能準確區分不同心理治療的適用對象,是成為優秀醫療人員的重要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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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HD核心治療
💡 ADHD治療採多模態介入,結合藥物、行為管理與教育支持。
| 比較維度 | ADHD 標準治療 | VS | 辯證行為治療 (DBT) |
|---|---|---|---|
| 核心目標 | 改善注意力與衝動控制 | — | 處理情緒失調與自傷 |
| 主要成分 | 藥物、PMT、學校介入 | — | 正念、痛苦忍受、辯證 |
| 常見對象 | 學齡兒童及青少年 | — | 邊緣性人格、情緒障礙 |
💬ADHD強調行為與認知功能,DBT則側重極端情緒與人際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