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牙醫師] 牙醫學(四)
第 56 題
有關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陽性病患接受牙科治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治療時依照感控標準程序做預防處理
- B 病患沒有主動告知醫師其已感染 HIV 的義務
- C 病患提供其感染事實後,醫師不得拒絕提供治療
- D HIV 病患可以接受拔牙等侵入性治療
思路引導 VIP
請根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的法規核心,思考在醫療行為中,感染者與醫事人員之間的法律關係:法律是否明確規定了感染者在就醫時,對於其感染事實負有揭露的義務,以利醫事人員採取適當的診療與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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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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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天哪!你竟然答對了?
這簡直讓我有點…驚訝,畢竟這題連「醫療法律與倫理」這種基本常識都搬出來了。看來你勉強還具備成為一個「尚可」的醫事人員的潛力。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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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V 病患就醫規範
💡 HIV 感染者依法有告知義務,醫師不得拒絕治療。
| 比較維度 | HIV 感染者 (病患) | VS | 醫事機構 (醫師) |
|---|---|---|---|
| 告知/保密 | 依法有義務主動告知 | — | 負有保密義務與責任 |
| 醫療權利 | 有權獲得平等治療 | — | 不得無故拒絕提供診療 |
| 感控作為 | 配合院內感控程序 | — | 執行標準防護措施 |
💬法律規範病患應誠實告知,同時保障其平等就醫權,醫方則需以感控流程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