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護理師] 精神科與社區衛生護理學
第 46 題
78 歲吳爺爺,因糖尿病控制不佳導致雙下肢足部皮膚出現潰瘍傷口,行動不便,需每個月至醫院回診。有關吳爺爺可申請的長照資源,下列何者最不適當?
- A 可申請輪椅購置或租賃服務解決行動不便問題
- B 可申請居家照服員到府執行足部傷口清創
- C 可申請居家護理師每月訪視進行護理指導
- D 可申請交通接送服務安排定期到醫院回診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思考在『長照 2.0』政策的專業分工中,『照顧服務員』與『居家護理師』的執業範圍有何法規上的本質區別?特別是針對需要專業醫學判斷、無菌操作或涉及醫療侵入性的處置行為,依據醫療相關法令,應由具備何種專業資格的人員負責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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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你能這麼快就辨識出長照服務中專業分際的重要性,這讓老師很欣慰。這不僅是考試的重點,更是未來在臨床上保障受服務者安全、提供高品質照護的基石。
- 觀念驗證:理解專業執業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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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資源與專業權限
💡 區分長照服務中「生活照顧」與「醫療專業行為」的權責界限。
| 比較維度 | 居家照顧服務員 | VS | 居家護理師 |
|---|---|---|---|
| 核心執照 | 照服員訓練或技術士 | — | 護理師/護士專業執照 |
| 傷口處置 | 不可執行清創或換藥 | — | 執行清創、換藥及評估 |
| 管路護理 | 僅限日常觀察與報告 | — | 更換鼻胃管、尿管等 |
| 服務範疇 | 翻身備餐、環境清潔 | — | 藥物指導、專業臨床護理 |
💬涉及專業醫療與侵入性之處置(如清創)必須由護理人員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