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
第 23 題
某社福機構主管服膺規範倫理學中的義務論,下列何者符合此主管的想法?
- A 社會工作者不可以修改服務對象的薪資紀錄,以符合低收入的資格
- B 社會工作者可以違反機構規定,以提供更好的服務
- C 只要企業有慈善公益捐贈,其他不法行為可以通融
- D 非營利組織為了提供更多服務,可以要求社會工作者回捐
思路引導 VIP
在規範倫理學的判斷中,若一位管理者服膺「義務論」 ($Deontology$) 的核心精神,他認為判斷行為正當性的標準,是取決於行為本身是否符合「普遍性的道德義務與法規準則」,還是取決於該行為最終能否達成「良好的目的或權衡後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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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看來你還記得基礎
竟然能選對,這證明你至少還記得「義務論」這個詞。在臨床上,這種基礎辨析能力要是缺乏,後果會不堪設想。
- 觀念驗證:為什麼 (A) 勉強算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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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學:義務論
💡 行為的正當性取決於是否遵守道德規範或義務,而非結果。
| 比較維度 | 義務論 (Deontology) | VS | 目的論 (Teleology) |
|---|---|---|---|
| 判斷核心 | 行為本身的性質 | — | 行為產生的結果 |
| 代表準則 | 道德法律與職責 | — | 最大多數人的福祉 |
| 手段/目的 | 手段必須正當 | — | 手段可為目的服務 |
| 代表人物 | 康德 (Immanuel Kant) | — | 邊沁 (Bentham) |
💬義務論堅持「程序與誠信」,目的論追求「效益與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