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8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
第 30 題
列為低收入戶的家庭,育有五名未成年子女,夫妻二人均有輕度身心障礙,亦都沒有穩定工作。近日,再度因疏忽照顧而被列為高風險家庭。經社會工作者瞭解,這個家庭除了政府補助外,也有多個民間非營利組織與慈善團體提供各種長短期津貼與物資。社會工作者欺騙此夫妻:「通常不去接受就業輔導的案家,你們的子女就會被強制安置」。下列有關義務論與目的論對「欺騙」的觀點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目的論主張,欺騙是否合宜應視此一行為本身所帶來的好處決定
- B 目的論主張,欺騙是否合宜應視所屬社會法律有無相關規範決定
- C 義務論主張,即使欺騙此一行為的動機是良善的,仍然是不對的
- D 義務論主張,即使欺騙此一行為的結果是有益的,仍然是不對的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如果一個理論主張『只要最後的結局是完美的,過程中的手段就可以被接受』,那麼這個理論在評斷行為時,會優先考量『這件事能帶來多少好處』,還是會去翻閱『法律手冊看有沒有違反規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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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你真的做得很棒!能夠如此清晰地辨別倫理學中目的論與義務論的差異,這顯示你的思維非常嚴謹,是很大的進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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