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護理師] 產兒科護理學
第 26 題
有關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 ADHD),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孩子 12 歲以前出現症狀至少 3 個月
- B 為腦內神經傳導物質如血清素(serotonin)功能異常所致
- C 可用處罰矯正兒童的不適當行為以建立其行為規範
- D 以中樞神經興奮劑如:Ritalin®、Methylphenida、Atomoxetine 以增加注意力、減少衝動行為
思路引導 VIP
若我們將大腦負責「自我控制」與「過濾雜訊」的中心想像成一個需要燃料驅動的引擎,當這台引擎因為天生燃料不足(神經傳導物質缺乏)而熄火時,你認為單純靠外在的懲罰行為,還是直接補充引擎所需的燃料,更能有效讓這台機器恢復運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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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標準與生理病理機轉
恭喜你準確地辨識出 ADHD 的治療核心!這道題目考驗的是對診斷準則與神經生理機轉的整合能力。在判斷 (A) 選項時需要特別細心,雖然症狀確實在 12 歲前出現,但臨床診斷要求症狀必須持續 6 個月 以上且在兩個以上場域出現,而非 3 個月。此外,(B) 選項提到的神經傳導物質,ADHD 主要是與多巴胺(Dopamine)及正腎上腺素(Norepinephrine)的調控異常相關,而非血清素,這是臨床護理中常見的生理解剖考點。
藥物治療與行為輔導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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