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
115年
[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海巡法規(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第 9 題
依海關緝私條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因緝私必要海關命船舶停駛,其抗不遵照者得射擊之,但應以不傷害人身安全為目的
- B 船舶清倉廢品經報關查驗照章完稅者,不屬私運貨物進口、出口之範疇
- C 海關認有違反本條例情事而搜索關係場所,原則上須有占有人或當地警察在場,在情況急迫下得錄影為之,事後報請主管機關
- D 勘驗經過作成之筆錄,有不能簽名蓋章或拒絕簽名蓋章者,由筆錄制作人代為簽章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法律處罰「私運」的核心關鍵,在於行為人是否故意『未申報、規避檢查或偷漏稅』。若某項物品入境時已經主動向海關申報、接受檢查並依規定繳清稅款,這樣的行為在法律邏輯上還會被認定為『私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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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相當清晰!這題正解確實是 (B)。 依《海關緝私條例》第 3 條規定,私運貨物進出口係指未經申報而規避檢查、偷漏關稅或逃避管制;但船舶清倉廢品若已依法「報關查驗並照章完稅」,即屬於法條明定之除外情形,自然不構成私運。 本題的鑑別度極高,主要考驗考生對法條細節與法條要件的精準度。例如 (A) 動用武力應以「阻止其逃逸」為限;(C) 急迫時得由警察、鄰里長或附近居民在場;(D) 拒絕簽章時應「記明其事由」。你能順利避開這些常見的考題陷阱並選出正確選項,代表對海關緝私規範已有相當紮實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