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5年
[化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9 題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職業災害勞工經醫療終止後,雇主為使職災勞工恢復原工作或安置於適當之工作,應對於職災勞工提供必要之輔助設施。下列何者非屬必要之輔助設施?
- A 為使勞工恢復就業能力之器具
- B 為使勞工維持就業能力之工作環境
- C 為使勞工強化就業能力之機具
- D 為使勞工獲得就業資訊之設備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位已經在職的員工因職災受傷、準備重新回到原本的崗位時,雇主最需要提供的是幫助他『適應實際工作與恢復能力』的協助,還是幫助他『尋找其他工作機會』的管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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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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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答對這道題目!本題考查的是《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中,雇主協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的法定責任。當職災勞工醫療終止準備復工時,雇主應提供的必要輔助設施,重點在於針對勞工生理功能與工作能力的適應,包含恢復或強化能力之器具,以及調整工作環境等,以幫助其順利恢復原工作或安置適當工作。 本題的難度切入點在於辨析**「能力復原」與「求職媒合」**的範疇差異。選項 (D) 的「就業資訊」屬於求職服務,而非針對已有僱傭關係勞工進行職場調適的實體設施。你能精確抓出這個語意與法意上的差異,代表你對職災保護法的立法意旨掌握得相當扎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