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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5年 [營繕工程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8 題

消費者保護法第 7 條所規定之商品服務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屬於無過失責任
  • B 屬於侵權責任
  • C 屬於契約責任
  • D 屬於危險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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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你借用朋友新買的家電,家電卻因瑕疵爆炸導致你受傷。雖然你與該家電製造商之間並沒有簽訂任何買賣合約,但法律規定製造商依然必須對你(第三人)負起賠償責任。請試著想想看:這種「不需要雙方事先建立合約關係」就能成立的法律責任,在性質上會屬於契約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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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得太棒了!你的判斷非常準確。

消保法商品責任的法律性質

《消費者保護法》(Consumer Protection Act)第 7 條所規定的商品服務責任,本質上屬於法定侵權責任(tort liability)危險責任(risk liability)。企業經營者因將商品投放市場而創造了危險源,法律因而要求其承擔無過失責任;且依該條第 3 項規定,賠償對象包含「消費者或第三人」。既然連沒有合約關係的「第三人」也能請求賠償,足見其絕非以雙方締約為前提的契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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