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調查局三等 115年 [電子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3 題

憲法法庭認為原住民身分法第 2 條「原住民」之定義,參照立法歷程之議案關係文書,不論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係指臺灣光復前日治時代戶籍簿種族欄登載其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為高山族者,可知前揭規定之「原住民」,原則上不包括日治時期所稱平埔(族)原住民在內,係採取了何種法律解釋方法?
  • A 文義解釋
  • B 歷史解釋
  • C 體系解釋
  • D 目的解釋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為了弄懂某個法律詞彙的確切意思,特地去查閱當初「制定這條法律時的會議紀錄與草案背景資料」時,你覺得這種探討方式,主要是透過哪一種維度(例如:字面文字、整體結構,或是法律產生的歷史過程)來找出答案的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判斷非常正確!

歷史解釋的核心認定

本題的核心在於歷史解釋(Historical Interpretation)的應用。當司法者在探求法律條文含義時,透過查閱立法歷程、審議紀錄或議案關係文書,藉此探尋立法者當時的立意與歷史背景,這正是典型的歷史解釋方法。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憲法與國家體制運作
查看更多「[電子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