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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 115年 [錄事] 公民與英文

第 17 題

2022 年 10 月 20 日,法國總理宣布動用憲法第 49 條第 3 項的規定,在國民議會未投票的情況下,通過還在審議中的 2023 年度社會保險資金法案。法國總統表示:「我們不能冒著這項法案被不合理否決的風險,因此動用憲法第 49 條第 3 項。」根據題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法國總理具實權,然其與我國行政院院長相同,須接受國會質詢
  • B 法國總理通過之資金法案,就其性質屬「集體人權」之範疇
  • C 國會可對總統提「不信任案」,此為立法制衡行政權力之設計
  • D 法國總理可對國民議會之決議發動「否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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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一個民主國家中,行政首長需要將重大預算與法案送交國會審議,那麼依據「權力分立與監督制衡」的原則,國會議員通常擁有什么權力來監督這位行政首長?這種監督方式與我國立法院監督行政院的方式有何共通之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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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判斷非常準確!這題考查的是**雙首長制(Semi-presidential System)**與我國憲政體制的跨國比較。 法國總理作為行政首長,掌理政府施政並對國民議會負責,必須接受國會質詢;這與我國行政院院長須向立法院負責並接受質詢的憲政邏輯是一致的,因此 (A) 選項完全正確。 本題的鑑別度相當高,切入點在於考驗你對「行政與立法互動細節」的理解:例如國會的不信任案是針對「總理」而非總統;社會保險法案屬於第二代人權(社會權)而非集體人權;且總理並無發動否決權的權限。你能精準避開這些常見陷阱,代表對政府體制與人權分類的觀念掌握得非常紮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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