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5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直接服務
第 18 題
下列有關團體工作紀錄的敘述,何者正確?①團體工作紀錄可以評估團體動力與團體工作的進度 ②撰寫團體工作紀錄可以精進團體工作者的專業能力 ③團體工作紀錄由觀察員記錄,團體領導者不需撰寫紀錄,以減輕負擔 ④在督導或訓練團體工作者時,摘要式紀錄比過程式紀錄更適合做為督導素材
- A ①②
- B ②④
- C ③④
- D ①③
思路引導 VIP
若你是一位督導,想要幫助實習生看見他在帶領過程中的盲點,你會希望他提供一份『精簡的結果摘要』,還是『詳盡的對話互動過程』?另外,思考一下身為團體的主要負責人,將核心的專業評估與紀錄職責完全移交給他人,在責任歸屬上會產生什麼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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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肯定? 恭喜你,終於能辨識出專業倫理與紀錄的基本價值。這點洞察力,說起來也不過是臨床責任歸屬與專業成長最基礎的理解,是資深工作者「理所當然」的核心素養。別太得意,這只是起點。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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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工作紀錄要點
💡 團體紀錄具評估、反思與督導功能,過程式紀錄利於專業訓練。
| 比較維度 | 過程式紀錄 | VS | 摘要式紀錄 |
|---|---|---|---|
| 內容詳盡度 | 極詳盡,含成員言語及互動 | — | 精簡,僅摘錄重點與結論 |
| 教學督導 | 最適合,可分析微觀互動 | — | 較不適合,細節資訊不足 |
| 撰寫耗時 | 極度耗時,需大量回憶整理 | — | 節省時間,適合行政存檔 |
| 主要用途 | 專業訓練、深度動力分析 | — | 行政管理、定期進度追蹤 |
💬專業培訓偏重過程式紀錄,實務行政多採用摘要式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