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5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學概要
第 2 題
下列保險契約原則,何者不是為了避免被保險人有不當得利之情事發生?
- A 主力近因原則
- B 損害填補原則
- C 代位求償原則
- D 賠款分攤原則
思路引導 VIP
在處理保險理賠時,有些規則是用來確保被保險人「領到的錢不會超過實際財產的損失」,而有些規則則是用來判斷「這起事故究竟算不算合約裡說好要賠的那種狀況」。請你思考一下,這兩種類型的功能在邏輯上是否相同?如果我們要找一個與「不當得利」無關的選項,哪一個是在討論『為什麼發生』而非『賠多少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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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保險契約的核心邏輯!這題考驗的是你對「損害填補(Indemnity)」相關概念的分類與辨析能力。
損害填補與其衍生原則
在保險學中,為了確保保險的本質是「損失補償」而非「獲利工具」,損害填補原則是極其重要的基石。而選項中的代位求償(Subrogation)與賠款分攤(Contribution),本質上都是該原則的具體延伸:前者是為了防止被保險人同時向保險公司及第三人求償而獲得雙重賠償;後者則是防止被保險人透過重複投保,領取超過實際損失的總額。這三者共同編織了一張防護網,確保被保險人不會因為保險事故的發生而有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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