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07年
家事事件法
107年司法三等申論題 — 家事事件法
共 5 題 · 含 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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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題
甲男與乙女同居,同居期間生下丙子,由於甲男始終不願意認領丙子,故乙女起訴請求甲男應認領丙子。甲男則否認與乙女有發生性行為與交往。試問:
2 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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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題
甲夫、乙妻因感情不睦,常為家中瑣事爭吵,嗣後兩人協議離婚,協議離婚書中約定,由乙妻任未成年子女丙行使親權,但甲每月須給付未成年子女丙之扶養費新臺幣 1 萬元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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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題
甲、乙為夫妻關係,乙妻為越南人,其於婚後無故離家出走,而返回越南,迄今已 8 年未返臺灣。甲夫因而向本國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我國法院需否依職權審查被告即乙妻有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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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題
家事事件法第 67 條第 1 項規定:「就法律所定親子或收養關係有爭執,而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得提起確認親子或收養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之訴。」則受婚生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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