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08年
少年事件處理法
108年司法三等申論題 — 少年事件處理法
共 12 題 · 含 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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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題
108年6月19日由總統公告施行之新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中,以「曝險少年」取代舊法「虞犯少年」之概念。請就下列問題詳予說明:
(一)何謂「曝險少年」?其取代之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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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題
依 108 年 6 月 19 日由總統公告施行之新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下稱本法)之規定,對於未滿 14 歲之少年,少年法院依其調查之結果可為如何之處理?請依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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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題
少年經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42 條第 1 項裁定訓誡並假日生活輔導,同時諭知同條第 2 項之處分(令入相當處所實施禁戒或治療)。就該同時諭知之處分,少年法院需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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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題
撤銷保護處分之情形為何?(9 分)又受保護處分之人,另受保安處分之宣告確定者或復受另件保護處分,分別確定者,少年法院應如何處理?(6 分)該未執行之處分又應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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