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09年
土地法規(包括土地登記)
109年地特三等申論題 — 土地法規(包括土地登記)
共 4 題 · 含 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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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題
關於土地所有權人應申報地價之時點,於「土地法」及「平均地權條例」中,其規定有何不同?又,共有土地之部分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規定出賣共有土地予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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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題
土地法第46條之3規定:「重新實施地籍測量之結果,應予公告,其期間為三十日。土地所有權人認為前項測量結果有錯誤,除未依前條之規定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外,得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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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題
甲所有之 A、B 地號兩筆相鄰土地,均屬都市計畫住宅區。民國75年,甲於 A 地號土地上建築 C 建物,並領有使用執照;次年,甲將 B 地號土地設定存續期間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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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題
甲於民國85年與乙合意,就乙所有之 A 地設定地上權登記完竣;之後,甲於 A 地上建築合法房屋一棟,嗣又在 A 地其餘空地上增建違建房屋一棟及種植果樹多棵。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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