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12年
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112年高考申論題 — 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共 4 題 · 含 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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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題
一、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以下簡稱「利衝法」)第 4 條第 3 項所定義的非財產上利益,包括何種範圍?鄉長如果任用其小學同學的兒子為清潔隊的工友,是否有違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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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題
二、禁止公務員兼營商業的基本法理何在?兼營商業的範圍如何?公務員持有特定公司之股票,是否受到兼營商業的限制?(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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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題
三、公務人員行政中立的法理基礎為何?如公務人員於下班後,參加特定政黨之候選人的政見發表會上,充當聽眾,是否受到限制?如果利用下班時間,在辦公室為特定候選人散發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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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題
四、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之規定,只有部分公職人員須為財產申報。請問:何以不是所有公職人員之財產皆應申報?若應申報財產,那些財產應予公開?又下列人員之財產,有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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