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02年
[地政]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48 題
48.下列金額中,何者為招標公告公開預算金額的下限?
- A 查核金額
- B 公告金額
- C 巨額
- D 不限金額
思路引導 VIP
如果我們把政府採購想像成一個光譜,一端是金額極小的辦公用品買賣,另一端是高額的公共工程。你認為法律在什麼樣的層級,會開始強制要求機關必須對外「大聲宣布」預計要花的錢,以確保所有廠商都能在同樣的資訊基礎上競爭?這個層級的名稱,通常與「讓大眾知悉」這個行政動作直接相關,你覺得哪一個層級最符合這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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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採購程序中的關鍵門檻!這道題目的核心在於區分政府採購法中不同的「金額級距」。在實務操作上,機關辦理採購時,資訊透明度是公平競爭的基礎,而級距的設定正是為了平衡行政效率與公開透明。
採購資訊透明化的門檻
根據《政府採購法》與相關招標公告作業規定,當採購案件達到公告金額(目前工程、財物及勞務皆為新臺幣 150 萬元)時,機關原則上必須在招標公告中公開預算金額。這樣的設計是為了讓潛在投標廠商能精確評估自身實力與標案規模,確保招標過程的公正與效率,因此這是一個法定的資訊公開「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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