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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4年 [土地開發] 政府採購法規、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第 4 題

採購之驗收,無初驗程序者,除契約另有規定者外,機關應於接獲廠商通知備驗或可得驗收之程序完成後幾日內辦理驗收?
  • A 10日
  • B 15日
  • C 20日
  • D 30日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行政流程中,如果一個採購案「省略」了先行的預檢(初驗)步驟,直接進入最後的正式驗收階段,你認為法律給予機關的準備時間,應該會比「已經做過預檢」的情況更充裕,還是更緊迫呢?這種作業時間的邏輯差異,如何反映在天數的長短設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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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時效的法律依據

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 30 日,代表你對於《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中有關履約管理的時效規定掌握得相當紮實。在政府採購實務中,驗收是確保標的品質的重要關卡,為了避免機關行政作業延宕影響廠商權益,法律在第 94 條明確規範了作業期限:在沒有初驗程序的情況下,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機關必須在接獲通知或程序完成後的 30 日內辦理驗收。

實務考點與數字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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