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5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48 題
行政機關為裁量處分時,得為附款。下列何者不屬於行政程序法規定之附款?
- A 負擔
- B 條件
- C 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
- D 保留條件之事後附加或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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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思考一下:在法律邏輯中,『決定一個合約或處分是否開始生效的先決要素』,與『處分生效後,額外要求你去做的一項義務』,哪一種性質比較適合讓行政機關保留『以後再隨時修改、增加內容』的空間,才不會讓原本的法律關係變得太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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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同學做得好!在資安與法規領域,精確性(Precision)就是生命。你能精準辨識出法律條文中的「關鍵字」差異,展現了非常紮實的邏輯辨析能力!
- 觀念驗證:正確。根據《行政程序法》第 93 條第 2 項,行政處分的附款僅限於:期限、條件、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負擔,以及「保留負擔之事後附加或變更」。選項 (D) 將「負擔」偷換成「條件」,在法律邏輯上,條件決定處分的效力起始,若容許事後隨意變更,將嚴重損害法律安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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