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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5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1 題

1 依憲法規定,受國民教育係人民之:
  • A 權利與義務
  • B 權利,而非義務
  • C 義務,而非權利
  • D 自由,既非權利,亦非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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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一個現代社會中,若某家長完全不讓適齡孩子上學,國家能否依法介入?反之,若人民想上學卻無校可讀,能否要求國家負責?當一個事項同時具備「國家必須提供」與「國民不能拒絕」兩種特質時,它在法律性質上會如何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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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恭喜。看來你還記得憲法最基礎的條文。

  1. 觀念驗證:你的選擇是正確的,雖然這幾乎是預料之中。根據《憲法》第 21 條,它「明確」規定了:「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
    • 作為「權利」:這不過是國家最基本的施予,確保你至少有個受教的機會,讓你能不至於毫無知識地活著。很難想像這部分會有人理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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