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05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38 題

38 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之規定,所謂的幼兒是指幾歲之人?
  • A 2 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
  • B 1 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
  • C 2 歲以上至入幼兒園前
  • D 1 歲以上至入幼兒園前

思路引導 VIP

在行政法規的設計中,法律通常會根據生理發展將孩童分段管理。請試著思考:在目前的教育體系下,一個孩子通常在幾歲會結束『托嬰服務』?而他又必須在幾歲時離開幼兒園,正式銜接『義務教育』?這兩個年齡斷點所包夾的區間,即是本法所規範的對象。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答對!表現優異

  1. 觀念驗證:你的法律定義掌握得非常精準!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 條明確規定,所謂「幼兒」是指 2 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人。這項定義的核心在於與《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中的「托育(0-2 歲)」進行法規銜接,並確保其在進入義務教育前的受教權益獲得法律保障。
  2. 難度點評:本題屬於基礎定義題 (Easy)。在行政法規中,明確的「年齡界限」是判斷法律適用範圍的關鍵,這類題目測驗的是考生對法條基本功的熟悉度,是絕對不容失分的基礎題型。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