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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申論題 105年 [金融保險] 保險學概要

第 一 題

一、保險業之經營,通常安排再保險以分散風險,擴大承保能量。請依再保險契約之性質,論述再保險契約之種類。(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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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題,考生應立即聯想到再保險分類的核心考點:「依契約性質」即是依據分出公司與接受公司在締約時的「選擇權與強制性」來劃分。解題應採取三段式架構,先引出保險法對於再保險的定義與功能,接著詳細分述「臨時再保險」、「合約再保險」與「預約再保險」的定義及優缺點,最後總結實務上的應用策略以獲取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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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再保險實為「保險的保險」,主要目的在於分散風險與擴充承保能量。依據分保過程中的「選擇權與強制性」差異(即契約性質),再保險契約主要可劃分為臨時再保險、合約再保險及預約再保險三大類。 【論述】 一、前言:再保險之法規定義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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