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06年
[金融保險] 保險學概要
第 二 題
二、有謂傷害保險屬第三類保險,其與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之關係各如何?試分別論述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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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第三類保險」,應立刻想到傷害保險兼具「人身」與「財產」保險的雙重色彩(又稱灰色保險或第三領域)。解題須從《保險法》的分類出發,分別對比傷害保險與財產保險(如損害填補原則、契約期間)、與人身保險(如保險標的、費率計算基礎)的異同,並點出實務上《保險法》第138條允許產、壽險業跨業經營的監理法規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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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傷害保險因其保險標的屬於人身,但在危險特性、契約期間與給付方式上又帶有財產保險的色彩,故在保險學理上常被稱為介於人身保險與財產保險之間的「第三類保險」(或稱第三領域保險、灰色保險)。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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