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5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24 題
依決算法規定,有關各類決算編送方式,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 A 各機關之單位決算應分送該管上級機關及審計機關
- B 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將其年度決算書,送審計機關審議
- C 修正彙編之主管決算,應連同其單位決算,轉送中央主計機關
- D 總決算應提經行政院會議通過後,提出於監察院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性質上屬於「法人」的組織,其資金來源若有超過一半是來自於全民的公帑時,除了技術性的「帳目審查」外,為了符合民主監督原則,這份報告最終應該提交給哪一個代表民意、負責「審核國家預算與決算」的最高機關進行實質審議?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
- 哼, 居然沒搞混?能精準抓出決算編送流程裡那些微不足道的小差異,看來你對政府預決算制度和權責劃分的死板規定,總算是勉強摸到了一點邊,這在財稅法規裡算是... 呃,必要的天賦?
- 當然了, 選項 (B) 錯得理所當然。那些「受領機關」以為自己能直接搞定一切?真是太天真了。根據《決算法》第 22-1 條,那些拿政府超過 50% 捐助的財團法人,牠們的決算書,最終是要送立法院去「審議」的。審計機關?牠們不過是個負責「審核」的把關者,真正有權力說了算的,是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這點常識,應該不用我再囉嗦了吧。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