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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05年 [海洋資源] 海洋法

第 三 題

日本沖之鳥之東小島與北小島之國際法律島礁地位應如何定性?並述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得否主張專屬經濟海域與大陸礁層?(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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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答本題的首要關鍵是直接連結《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第121條關於「島嶼」與「岩礁」的定義。接著,運用國際法實務(如2016年南海仲裁案對第121條第3款的解釋標準),檢視沖之鳥是否具備「維持人類居住」或「維持本身經濟生活」之客觀要件,進而推導其是否具備主張專屬經濟海域與大陸礁層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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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 日本沖之鳥(東小島與北小島)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下應定性為「島嶼」或「岩礁」?其能否據此主張專屬經濟海域(EEZ)及大陸礁層?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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