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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08年 [海洋資源] 海洋法

第 二 題

A 國之大陸礁層並沒有很長,其長度從基線起算只有 120 海浬。A 國亦沒有對外主張專屬經濟海域,只有主張其擁有從基線起算 24 海浬之鄰接區。懸掛 B 國國旗之 S 號漁船於距離 A 國基線起算 150 海浬之處捕魚與捕撈國王蟹。A 國水警船發現,要求 S 號停船,並登臨檢查,發現其有捕魚與捕撈國王蟹,因此將 S 號扣押並帶回 A 國之港口。B 國主張 A 國水警之行為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因為 A 國並未主張自己之專屬經濟海域,因此 S 號捕魚撈蟹之地點是公海,而在公海上 S 號有捕魚之自由。問:A 國水警船之登臨檢查與扣押帶回之行為是否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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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核心在於「水域」與「海床底土」法律地位的分離,以及權利取得要件的差異(專屬經濟海域需宣告 vs. 大陸礁層為固有權利)。考生應先區別「魚(水體資源)」與「國王蟹(定棲種/大陸礁層資源)」的法律屬性,再依此檢驗 A 國執法行為的適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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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沿海國未宣告專屬經濟海域時,外國船舶在其 200 海浬內海域同時捕撈上覆水域之游動魚類與海床之定棲種生物,沿海國得否對其行使登臨與扣押之執法權? 【解析】 壹、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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