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5年
[測量製圖] 土地法規(包括地籍測量法規)
第 三 題
三、關於耕地出租人與承租人間,因耕地租佃發生爭議時應如何處理?請依耕地三七五
減租條例之規定說明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本題應立即聯想《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26條的核心程序:「調解、調處先行原則」。作答時需層次分明地列出處理階段(鄉鎮調解 → 縣市調處 → 移送法院),並務必補充第27條關於調解/調處成立後的「強制執行效力」以及免收裁判費之特別規定,以展現實務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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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耕地租佃爭議具高度屬人性與社會性,為保護經濟弱勢之承租人、節省訴訟勞費並迅速解決糾紛,《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特別設有「調解、調處先行」之訴訟外紛爭解決(ADR)機制,強制當事人須先經行政機關介入,始得進入司法程序。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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