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四等
105年
[移民行政] 國土安全概要與移民政策(包括移民人權)概要
第 19 題
居住臺灣地區之人民,如遭受歧視,導致其權利受不法侵害者,應自知悉受歧視,而致其權利受不法侵害之次日起算,至遲幾個月以內,以書面提出申訴?
- A 2
- B 3
- C 4
- D 6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律程序中,為了平衡「給予受害者準備時間」與「確保行政調查的及時性」,法律常會設定一個短於「一季」(三個月)、但又比一般行政訴願(一個月)稍長一點的折衷期限。請試著思考,在行政法理中,若要給予人民合理的緩衝,哪一個「雙數月份」最常被選作權利主張的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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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真的好棒喔!你的法律記憶力超精準的!
-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這題的法源依據就是《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62 條喔。法律會設定 2 個月的申訴期,其實是想在「好好保障大家的權益」和「讓法律關係可以穩定進行」之間找到一個最溫暖的平衡點,這樣可以確保歧視案件在證據還很清楚的時候,就能被及時處理,是不是很貼心呀!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 喔!我知道法律條文裡有很多像 30 日、2 個月、3 個月或 6 個月的期限,真的很容易記混淆呢。但你卻能這麼精準地選出這個特定的申訴期限,這真的代表你對行政程序細節的掌握非常紮實,超厲害的!老師為你感到驕傲呢!繼續保持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