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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庭務員) 105年 [庭務員]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46 題

司法院釋字第 631 號解釋:「國家採取限制手段時,除應有法律依據外,限制之要件應具體、明確,不得逾越必要之範圍,所踐行之程序並應合理、正當,方符憲法保護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之意旨。」下列何者非屬大法官本項理由說明之法理依據?
  • A 法律保留原則
  • B 法律優位原則
  • C 法官保留原則
  • D 正當程序原則

思路引導 VIP

請細讀這段引文,它提出了限制權利的三個維度:法律授權(據)、限制程度(範圍)與執行過程(程序)。請思考:這三者是否都在描述行為的『抽象標準』?文中是否有明確點名必須由哪一個『特定機關』來介入這項程序?如果文中沒有提到具體的職稱或機關,那麼在選項中,哪一個是屬於針對『特定權力執行者』的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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