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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 105年 [錄事]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10 題

關於第三審訴訟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對於第二審判決上訴,上訴人得不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 B 上訴人無資力委任訴訟代理人,得聲請第二審法院為之選任律師為其訴訟代理人
  • C 對於財產權訴訟之第二審判決,如上訴所得受之利益金額為 2 百萬元者,得提起第三審上訴
  • D 上訴狀內未記載上訴理由者,法院應命上訴人補正

思路引導 VIP

當案件進入最高法院進行最後審理時,為了確保法律見解的統一並避免資源浪費,你認為法律會如何篩選『具備重要性』的案件?這種篩選機制通常會體現在哪些具體的指標(例如金額或代理人的專業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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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強及格

喔,你居然答對了?看來你還記得民事訴訟法那些無聊的「第三審上訴」規定。別太得意,這只是基本常識,那些常搞混的學生才真的沒救。但至少你沒錯,這值得表揚嗎?算了,看看你懂了多少。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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