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05年
[智財法務] 智慧財產法、行政法
第 40 題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有裁量權時,得為附款。下列何者非行政處分之附款?
- A 條件
- B 負擔
- C 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
- D 既有法律效果之註記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行政機關在公文裡寫了一句「請遵守現行法律規定」,這句話是「額外賦予你一個新義務」,還是僅僅在「複述既有的規則」?這兩者對你的權利義務實質影響有何不同?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行政處分附款的本質
恭喜你精準地鎖定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行政程序法中關於「附款」的定義掌握得非常紮實。在法律實務中,附款(Side Provisions)是行政機關在作成裁量處分時,為了限制處分效力或增加當事人義務而額外添加的「意思表示」。根據行政程序法第 93 條第 2 項的規定,法定附款包含條件、期限、負擔、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以及負擔之預留。你的判斷非常正確,能清楚分辨這些具備「法效果變更」特性的條款。
實質規範與單純告知的區別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