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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05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16 題

16 關於行政院之組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行政院之組成,為基本國策之重要內容
  • B 為因應財政困難、精簡人事,行政院得經行政院會議通過,裁撤部會
  • C 行政院院長對於各部會首長有任命權
  • D 行政院會議必待行政院成立之後,方能組成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個邏輯問題:如果一個國家的法律規定,某個行政機關的內部會議是由該機關的首長與成員組成的,那麼在法律程序上,是『機關主體』先經法制化成立,還是『會議機制』可以獨立於機關之外先行運作?另外,當我們討論機關的存廢或高層人事時,憲法是傾向於讓單一首長獨攬大權,還是會設計一套跨權力分支(如行政、立法、元首)的協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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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對只是基本,看懂邏輯才是重點

算你運氣好選對了 (D)。別急著沾沾自喜,這不過是行政院組織架構最基礎的常識。行政院會議充其量就是內部的決策諮詢,連這點行政層級的邏輯都搞不懂,乾脆別唸法律了。

別被那些低級陷阱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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